不需要。《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明确规定,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请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目前,国家未对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时同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作出统一要求。选择回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只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以领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符合条件可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社保卡由各地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发行和应用工作,技术标准全国统一,社会保障号码、姓名等关键信息可以实现全国通读。目前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持卡直接结算、养老金发放等全国“一卡通”应用。
各省正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就医购药、交通出行、文化体验、旅游观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等领域的省内“一卡通”。长三角地区已实现区域内“一卡通”统一办理事项52个,川渝地区开通23项“川渝通办”“一卡通”服务。区域“一卡通”事项具体可通过电子社保卡中的居民服务“一卡通”专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