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新参保或连续缴费未满6个月的参保人,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自次月起,按职工基本医疗标准享受待遇。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如中断缴费的,自办妥补缴手续的次月起方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待遇。中断缴费未超过3个月,经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补缴期间可计算入连续缴费月数;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补缴期间不计算入连续缴费月数,按照新参保人员标准享受待遇(即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享受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才按职工基本医疗标准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二、养老保险
缴费满15年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养老保险中断可以续交,但是中断之后,领取的养老金就会减少。实行“多缴多得”的原则,在养老保险中断期间不计入工龄,中断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少,最后能领取的养老金自然也就越少。
三、生育保险
使用之前缴费满一年并且在享受期间有正常缴费。
四、工伤保险
即缴即用,不用害怕中断。
五、失业保险
缴费满一年或缴费未满一年但本人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