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将社保从江门转到广州越秀区。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3-03-02 来源:网络
  (1)越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惠福东路483-485号 83395033   (2)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德政中路4号、10号 83813646   以上为越秀区两个社保点,通常我们办理普通社保业务是去德政中路那个点,但不知道你这种情况应该是去那个点。(1)德政中路那个点乘车就很容易。你可以选择搭乘地铁一号线在农讲所站下车后在A出口出,或者坐公交车在农讲所站下,跟着要沿着德政中路走大概五分钟左右,社保局就在工商银行旁边那条巷子里。(2)惠福路那个点,你要乘公交车在北京南站下车,走入惠福东路一直走大概十分钟左右就可以看到,如果不清楚可以问下人。   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办理,转入广州的基本条件:   1、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   2、最后在广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其中:   (1)原为外地户籍现为本市户籍的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以用人单位名义参加养老保险。   (2)原来就是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则不论以何种形式在本市参保。   3,省、市之间,市与番禺、花都、增城、从化之间的社保关系转移按90号文件执行(可在退休前一年内办理)。   (1)办理养老或失业保险关系转入,需提供以下资料:   A.转出地养老保险手册或对帐单(如与广州参保重复,请先处理异地重复参保时段的养老保险关系后再行转入);   B.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C、转入养老保险关系含1994年1月至1995年12月缴费记录但无缴费基数的,请按穗劳社函{2007}885号文的规定须补充:   1)省外转入本市的,提供转出地所在省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应时期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省内转入本市的,提供转出地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应时期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备注: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已明确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和要求,若转入养老保险关系中1996年1月1日后的缴费记录无缴费基数或缴费金额,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又确实无法提供实际缴费基数的,属转出地不按国家规定办理业务,本市将退回养老保险关系,请转出地按国家规定完善后再行转出。   (2)办理广州市行政区内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A.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需复印首页与本人页;   B.转出地(只限于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广铁集团)开具的《接收参保人医疗保险关系的函》;   C.转出地提供的《医疗保险缴费历史转出明细表》。   以上是办理手续,但有个问题不知道你是以什么条件转过来,通常如果你不是广州市城镇居民是不可以转入来。如果你是以工作地点转移为条件办理,就应该是单位去办理而不是个人去办理,而且会容易很多。所以你最好先致电社保问清楚,再去办理。
本文关键词:我,要将,社保,从,江门,转到,广州,越秀区,。,编辑:12333社保查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