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的,由参保人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书面申请(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经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次,参保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户籍所在的社保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最后,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向深圳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深圳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转移函后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将深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保险资金转回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员工中断在本市就业,离开本市并办理跨省转移的可到我局相应的社会保险转移窗口申请办理“缴费凭证”。并需提供的资料:1、填写《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社保卡丢失的可在单位辞工转保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3、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或开具本人辞工转保证明(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停交社保时,办理缴费凭证则不需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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