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人社局发布信息了解,从2023年7月1日起上海市调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
1、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175元/月;
2、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740元/月;
3、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510元/月。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055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44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