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荣昌县人社局了解到,从7月1号开始,我市将会上调失业保证金金额。该县具体执行时间预计将会从今年8月份开始执行。
据了解,荣昌县失业保证金将会从原来每月540元上调到735元,涨幅达到195元,并且在失业保证金分类中将会划分到一类地区。
我市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三类地区,此次调整将二类地区14个区县全部纳入一类地区,原来的三类地区全部进入二类地区。调整后的一类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735元每月,二类地区标准为670元每月。
据悉,领取失业保证金条件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并且在离职两个月之后,须由原单位出示失业职工介绍信与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办理时须带上户口薄与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