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苏州全市从11月1日起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为切实为企业和职工个人减负,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
全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