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要分情况。
一 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
这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 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是要降低劳动者原来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愿意续签。这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愿意维持或提高待遇,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