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是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并且是高温环境下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支付其工资报酬,即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防范具有强制性,故而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高温补贴时间,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实践中,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也因地而异,各省的标准不一。大部分地区一般是每年的六月至九月。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
广东:高温津贴标准是300元/月,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发放时间为6月-10月。
江苏: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上海: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