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20年的最低缴费基数采用的是2019年的最低缴费基数没有变动。所以,这一次调整相当于变动两年的,东莞市的最低缴费基数由3376元上涨为3958元,增加了582元。职工本人缴费钱数(缴费比例8%)增加了46.56元,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缴费比例14%)增加了81.48元。
除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外,还有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失业保险职工本人承担缴费比例的2%,用人单位承担0.32%、0.48%或者0.8%。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社平工资、上限分别为1720元、6633元和19890元。1720元为东莞市的③最低工资标准,6633元为东莞市的④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7%,缴费基数上下限跟失业保险一样。
工伤保险和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0.1%~1.05%。其中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不设上下限,直接跟本人工资挂钩。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元缴费基数下限为4588元(是全省全口径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22941元,社平工资为7647元。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本人承担0.5%、用人单位承担1.6%。不设专门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825元。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条件,是由单位统一组织,缴费基数也是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825元,缴费比例为1.5%。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以本人工资为基础,设有上下限。全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633元)的60%为基数,最高不超过其300%。即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3980元和19899元。缴费比例,分别是个人承担1.5%、用人单位承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