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和苏州市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日前,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文,明确了我市2019结算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执行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费基数上限由去年的21963元/月调整为16842元/月,下限由2750元/月调整为3160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上下限
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由三档调整为八档,各档次标准分别为:一档为3160元/月;二档为4048元/月;三档为5657元/月;四档为7894元/月;五档为10131元/月;六档为12368元/月;七档为14605元/月;八档为16842元/月。大家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档次。
2019结算年度前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未选择变更缴费基数档次的,仍按上一结算年度选择的缴费基数档次执行。
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缴费基数
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9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调整为八档,各档次标准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一致,并可在上下限之间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2019结算年度前已参保个体工商户在本年度未选择缴费基数档次的,按第二档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