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常州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9月正式开始,缴费标准及政策内容较往年有调整
调整个人缴费标准
2019年度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未成年居民”(包括新生儿)240元/人、“老年居民”600元/人、“非从业居民”700元/人。
缴费方式继续用“省社保卡”缴费
2019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及就医都将继续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
☑已参保并激活了省社保卡金融功能的居民,按对应缴费标准存足保费即可;
☑已参保但尚未领取省社保卡的居民,请携居民身份证,尽快至就近的省社保卡办理点申请制卡,领取省社保卡后到相应银行激活金融功能并存足保费;
☑已领取省社保卡,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但尚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应尽快到户籍(居住证)所在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省社保卡已丢失或损坏的居民,可拨打12333或登录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常州人社APP、市人社局网办大厅进行预挂失。省社保卡正式挂失补卡,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至卡标注银行的相关网点办理正式挂失补卡手续,挂失补卡期间亟需就医的人员需本人凭身份证原件至市政务服务中心(锦绣路2号)1号楼一楼C区社会保障卡窗口申领社会保障临时卡。
扩大困难群众免缴费范围
居民医保困难群众免缴费对象增加了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原市本级户籍的困难群众(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重点抚恤优抚对象、三无人员、孤儿、五保户等)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免缴费政策。请尚未参加过居民医保的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温馨提示:2019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为2018年9月3日至11月20日,在此期间参保并按标准足额成功缴纳居民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可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逾期未办理参保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居民,将无法正常享受2019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如有疑问,可致电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常州社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