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烟台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确定,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7326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465元。
自2018年7月起按新基数收取社保费并同时对本年度1-6月份基数差额进行补缴。
对于按照最低缴费基数参保的单位,由全市统一调整,无需单位和个人申报。涉及最高缴费基数调整的参保单位,须持工资表等相关资料到社保稽核科稽核审核后再行调整,缴费单位上半年已经进行过稽核申报的,可以直接联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封顶基数调整。
附;测算表
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9305/12≈5775元,烟台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以此为依据确定。
1、企业职工(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
月最低缴费基数为:5775*60%≈3465元
月最高缴费基数为:5775*300%≈17326元
2、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个体工商户)
月最低缴费基数为:5775*60%≈3465元
月最高缴费基数为:5775*100%≈57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