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8年社保基数上限为16394元、下限为3279元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8-05-25 来源: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宁波市2018年社保基数上限为16394元、下限为3279元

  2018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6394元、下限为3279元。其中,个体劳动者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6394元、下限为4372元。

  这个缴费基数是怎么确定的?按本人2017年1月—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确定。其中月缴费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确定;月缴费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计算口径应与本人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宁波社保个人查询

  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应在2018年5月3日至23日之间,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2018年度的个人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申报

  目前,缴费基数有三种申报方式。

  1.网上在线申报:参保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hrss.gov.cn,下同)首页下方的“社会保险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操作。

  2.网上下载申报:参保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除网上在线申报外,也可采取网上下载申报,即统一采用EXCEL文件格式生成数据,供单位下载填报后上传。

  3.窗口申报: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新的缴费基数适用范围暂不包括奉化

  此外,原缴费基数在今年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范围之内,并愿意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的,和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下限,并愿意按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个体劳动者参保人员,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调整。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单位职工上年缴费基数的110%调整确定。

  各参保单位根据本单位申报确定的缴费基数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及时缴纳社保费款项,个体劳动者应按照调整确定或自主申报的新年度缴费基数及时在缴费账户中存入相应款项。

  要注意的是,目前新的缴费基数申报仅适用于社会保险市区统筹范围(暂不包括奉化区),奉化区及其他四县(市)参保人员年度个人缴费基数申报的相关事项,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确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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