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佛山市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40元为标准,2015年7月1日起,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基数将调为3712元。
以上各险种的缴费基数调整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方案以省级有关部门的通知为准。有市民担心,缴费基数上调,是否就意味着社保又要多交点了,到手的工资又少了点?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分析称,个人缴费应该多不了多少的,很多人的缴费标准不会变,基数调整只对按最低标准的有点影响,“如果你的工资在基数之上,那还是按你的工资来缴费的,不会有什么变化。”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按4640元的80%调整,即3712元;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低于4640元的60%,按2784元调整;高于4640元的300%,按13920元调整;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按市最低工资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调整)。最低按1510元的300%调整;高于4640元的300%,按13920元调整。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低于4640元75%的,按3480元调整;高于4640元300%的,按13920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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