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参不参加工伤保险不由行业风险程度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保险公司一般将每个职业的风险按1-6级(部分公司为1-4级)分类,1级为最低,6级为最高,另外风险最高的职业类别定义为“拒保”类。
1类职业:企业事业单位内勤人员、管理人员、医生、护士等。
2类职业:企业事业单位外勤人员、教师、记者、学生等。
3类职业:汽车制造、电子机电制造一般制造工人、保安、一般体育运动员等。
4类职业:特种养殖、中小型货车司机、钢铁化工厂及现场工程师等。
5类职业:油井工人、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等。
6类职业:地质勘探员、室外高空隧道底下工程建设人员。
拒保类:地下采矿、潜水、武打特技、战地记者、高风险极限运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