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出台后,市政府近日印发《海口市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的通知。《细则》明确了互联网企业认定范围,同时明确互联网企业年收入25万元以上的员工,连续三年在海口缴纳社保,给予办理落户和住房补贴。
《措施》规定,经认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互联网企业,年收入25万元以上的员工,在海口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给予办理落户,并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住房补贴(连续补贴3年)。《细则》要求,须提供续三年在海口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此外,申报《措施》规定的企业税收奖励的,需要提供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税凭证及汇总表。申报《措施》规定增值税奖励的,须提供销售相关产品缴纳增值税证明材料或销售发票及汇总表。
企业应据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承担责任。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在申报期间的取消申报资格,已发放资金的追缴所发放的奖励扶持资金,并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目录,且5年内不得申报《措施》的政策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