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卫生局局长接受受访时表示,2015年泉州市新农合筹资标准将提高到450—50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90元/年。
据了解,目前泉州市10个县(市、区)全面实施新农合制度,覆盖率达100%,其中洛江、泉港、晋江、石狮、惠安、德化、台商投资区7个县(市、区)以新农合统筹城乡基本医保,建立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14年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561.29万人,参合率达99.96%,住院报销封顶线(含大病补充补偿)达30万—40万元,乡级、县级、县级以上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95%、80%、65%左右,部分县(市、区)县级以上实行分段补偿,补偿比例最高达到80%,特殊门诊病种数增加至18—33种,普通门诊补偿比例达70%左右;市级大病补充补偿在县级补偿基础上再补偿比例的70%左右,缓解参合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同时,新农合的筹资力度不断加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各县(市、区)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390—460元,其中个人缴费70—100元/年(石狮市100元/年),政府补助人均320—360元(石狮市360元,晋江市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