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决定于2014年7月10日至8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技术工种就业准入等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检查:
(一)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
(三)对用人单位遵守技术工种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针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焊工、汽车修理工、维修电工、钢筋工、装饰装修工、架子工、保健按摩师、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中式烹调师、锅炉操作工十个特殊工种;
(四)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执行情况,建筑行业、电镀行业、鞋服制造等行业为重点;
(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对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严查非法使用童工案件,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法律责任。